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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钱”变“一元钱”,经典儿歌不该被窜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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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元钱……”近日,一张截图在朋友圈流传,著名儿童歌曲《一分钱》被改成了《一元钱》。有人感叹,时光飞逝,过去的“一分钱”“与时俱进”成了“一块钱”;也有人质疑,这样改编经典,难道不是恶搞吗?原作者、著名音乐家潘振声的女儿马莉对此表示,经典就是经典,随意丑化或消解经典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

  “一分钱”变成了“一元钱”,令人惊讶,自然也在坊间掀起了不小的情感波澜。这样的乱改一点儿也不高明,“物价上涨”也好,小朋友已经捡也捡不到一分钱也罢,都不是拿经典作品开涮的理由。

  《一分钱》创作于1964年,迄今已经传唱了半个多世纪。这首被一代又一代小学生传唱的儿歌,早已不只是一首简单的、张嘴就能唱出的歌曲,而已经成为无数中国人深沉的历史记忆。歌曲反映的是社会期待少年儿童的精神气质,如讲公德、肯负责、天真无邪、不昧一文等,这样的气质,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过时。

  歌中提及的“一分”,固然体现了那个时代对金钱的衡量标准,虽“一分”而莫取、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公。这样的价值观,同样也适用于今天,不贪、不昧,身外之物,一介不取,不也很正常吗?改成“一元”,非但没有必要,甚至就是画蛇添足。即便是从趣味上来讲,也无聊乏味得很。

  此外,随意窜改他人作品也涉嫌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现在《一分钱》仍在保护期内,因此,潘振声的后代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分钱”被改“一元钱”,此种改编经典的风气不可长。一方面,此次改编尽管并不存在某种具体的针对性,但同样不严肃,对于青少年而言,也会有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歌曲中倡导的公德心等,也可能会在调侃与恶搞中被有意无意地消解,长此以往,捡钱交公的人甚至会成为他人取笑的对象。有关方面不妨迅速查清源头,制止此类不当行为。

  □斯远(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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