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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培训行业暗藏违法操作 消费者维权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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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交费报名参加培训,授课主播要求学员“翻墙”访问境外平台,而且实际教学内容与广告宣传差距大。5月21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一则典型案例,揭露直播培训行业暗藏的违法操作,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此类消费陷阱。

  今年3月,消费者王某通过短视频平台了解到广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的短视频运营速成班广告。广告宣称“1000元包教包会:直播账号开通+精准涨粉技巧+专业剪辑教学”。王某交费报名后发现,该培训机构在教学中,授课主播要求学员通过“翻墙”方式访问境外平台获取流量资源;承诺的日增千粉教程存在严重夸大,实际教学内容与宣传效果差距超过70%。因此,王某立即提出终止接受培训并退款,但被经营者以“已签订服务协议”为由拒绝。王某遂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广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启动专项调解程序,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确认其存在未告知“翻墙”操作风险、虚假宣传涨粉效果等事实。工作人员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指出其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以及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其教学培训内容涉及“翻墙”操作已涉嫌违法。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全额退还培训费1000元,双方解除服务合同。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培训服务时,要注意核实商家资质,选择合法主体。报名前,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机构营业执照及备案信息,警惕无资质黑机构。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经营年限较长的培训机构。对于商家作出的培训内容、师资质量、收费标准、退费条件等承诺,要求其通过书面合同予以确认,勿轻信商家口头宣传。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若商家提供的培训内容涉及“翻墙”等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进行举报,切勿因轻信商家诱导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可能发生个人行政违法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同时,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广告截图、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沟通无果可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协调处理消费纠纷义务。此外,还可通过12345热线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针对经营者拒不配合调解或无法联系的情况,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责编:chinas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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