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滨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8年9月12日13时许,淮滨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在淮滨县防胡镇蔡坡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现场人员受伤严重。接到指令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联系120前往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同时收集现场遗留碎片。

  经过线索排查,确定嫌疑车辆的车牌号码为豫SB3Q77。时间紧、任务重,事故中队民警利用案发后的宝贵的黄金破案时间,通过一系列侦查及耐心寻找线索,最终确定肇事逃逸司机为胡某行,并将其传唤至淮滨县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询问,得知胡某行因无有效驾驶证便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心里害怕便逃离现场。胡某行对发生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胡某行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胡某行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