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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周口酒驾人员名单公布 快看有你认识的没?

2018-08-25 22:57:50 来源:新浪河南 作者: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工作部署

  周口交警在日常酒驾查处的基础上

  连续在周末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多轮统一夜查行动

  现将本月查处的人员名单予以曝光

  据统计,本月(8月1日0时至8月24日15时)周口交警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196起(其中醉酒驾驶40起、二次酒驾3起、饮酒驾驶153起)详细名单如下。

  醉酒驾驶人员名单(40 人)

  二次酒驾人员名单(3 人)

  饮酒驾驶人员名单(153人)

  法 律 链 接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一次性记满12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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