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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惹祸 马云实控的信美人寿被追罚

2019-04-13 22:37:53 来源:网贷之家 作者:

  银保监会一纸罚单,信美人寿“相互保”再次回到公众视线。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27日,信美人寿就公布不再对接“相互保”。同时,支付宝官方宣布将“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该产品正式从互联网保险转型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被叫停的“相互保”,还是升级后成员突破5000万的“相互宝”,都彰显着马云的保险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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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美人寿被罚93万

  4月12日,银保监会对信美人寿保险相互社(下称“信美人寿”)开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信美人寿存在两项违法行为:

  其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通过产品参数调整的方式改变了产品费率计算方法以及费率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时任董事长杨帆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二,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向保险消费者传达“相互保”产品依法合规的错误信息,以及第一年参与成员分摊金额仅需一两百元的误导信息。时任董事长杨帆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银保监会作出如下处罚:

  ● 基于“第一宗罪”,对信美人寿处以罚款40万元;对杨帆、曾卓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8万元。

  ● 基于“第二宗罪”,对信美人寿处以罚款25万元;对杨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曾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对于银保监会的处罚,信美人寿方面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称,“作为一家初创的新型保险机构,信美人寿一直努力于普惠金融和共享经济的实践探索,本着自助、互助、助人的初心,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保险保障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与使命,从未想过、更不会有意欺骗消费者。”

  同时,信美人寿也坦言,公司在创新过程中确实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进一步学习与思考,接下来会加强对各项监管制度的细致研究,与监管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汇报沟通,在业务发展中不断加深对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理解。“今后我们也会不忘初心,在监管指导和社会监督下继续坚持创新,为会员和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与服务”。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认为,上述处罚的依据非常明确具体、金额合理,是监管层对互联网保险行业严格监管的典型表现。这种处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平等地对待各市场主体。

  同时,王向楠还表示,“相互保”的创新商业模式是有风险的,其中就包括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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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互保”原罪

  信美人寿和“相互保”的渊源,还要从去年10月份说起。

  去年10月16日,信美人寿联手蚂蚁金服在杭州举行发布会,宣布二者深度合作开发的创新型重疾险产品“相互保”正式上线开售。

  凭借“0元加入、众人互助、每人分摊小于一毛钱就能获得10万到30万元保险保障”的吸睛噱头,加之有蚂蚁金服全渠道的巨额流量,“相互保”这款产品很快就刷爆了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一时间成为当之无愧的“网红保险”。

  上线仅41天就已经吸引2000万人加入。

  然而,“相互保”的风光,在去年11月27日戛然而止。“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这也意味着,2000万名刚刚与保险有了“一毛钱关系”的网络用户,一夜之间便与保险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当日,信美人寿在官网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表示不再对接“相互保”,称监管部门约谈了公司,并对这款团体重疾保险产品的业务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指出其涉嫌三个问题: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二是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三是信息披露不充分。而上述几个问题也正是此次罚单的主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监管部门指出的上述问题,信美人寿、杨帆和曾卓都曾向银保监会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信美人寿给出了四个申辩原因:

  一是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信美人寿理解“相互保”业务的参数调整适用原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14号)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二是针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信美人寿认为关于产品备案的宣传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预估第一年参与成员的分摊金额在一两百元左右是合理的。

  三是杨帆认为其并非“相互保”项目的分管领导,其作为董事长的职责不包括日常具体的项目经营管理,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是曾卓认为其为“相互保”项目的分管领导而非负责人,不应承担“相互保”业务开展涉嫌违规操作的执行责任。

  不过,根据银保监会复核,最终未采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给出了相应惩罚。

  此外,今年3月中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其印发的“2018 年度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通知中也特别提到,“相互保”产品创新不当,将网络互助计划伪装成相互保险,给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也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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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互宝”模式争议

  去年11月27日,在信美人寿公布不再对接“相互保”的同时,支付宝官方微博也宣布“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产品正式从互联网保险转型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截至今年4月10日,“相互宝”成员已经突破5000万,变身成全球最大的互助社群。

  然而,3月26日,“相互宝”发生的首例陪审案件却再次引发公众热议,也让“相互宝”的商业模式受到争议和质疑。

  相互宝成员唐某因意外跌入深沟,陷入重度昏迷,家属申请相互宝赔付10万互助金,但经过理赔调查发现,唐某因为皮肤炎长期服药激素类药物,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调查员给出的初步审核意见为不赔。家属不认可调查员结论,要求上赔审团。

  在五六个小时的时间里,25万多赔审员给出投票,2.7万条观点针锋相对,其中57.769%的人表示支持调查员,即支持不予赔付。之后家属主动撤回了陪审申请,最终陪审案件维持了调查员的判定:不给予互助金。

  据记者了解,互助平台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收取管理费来补贴平台运营成本,同时通过流量转化,对接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产品获得收入,相互宝就是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是,平台收取管理费,并通过流量转化来提供会员其他健康管理服务,比如众托帮。

  此前有保险行业资深从业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通过互助金来收取管理费的模式,从本质上是把互助平台和出险会员两者的利益进行了捆绑,而和大多数会员利益形成了对立。因为只有出险的会员获得了理赔,平台才能获得管理费,但这也意味着,其他未出险的会员将分摊更多的成本。”

  上述资深从业人士还分析,一旦出险人没有获得理赔,平台不但拿不到一分钱管理费,而且还付出了运营成本,比如请调查员的工资和时间成本,甚至还会为平台带来各种负面影响。

  王向楠认为,“相互宝”的本质还是履行保险的功能,且将越来越多地利用保险的经营技术,与保险公司竞争。从审慎的角度和市场行为的角度,均应当逐步将其正规化,纳入到保险监管的范围中。这个过程中,要做到不损害参加人的利益,且减少制度变革的成本,对于金融保险监管者的思路和能力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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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云的保险野心

  不管是被叫停的“相互保”,还是升级后的“相互宝”,都能看出马云的保险野心。

  公开资料显示,信美人寿是一家合法的相互保险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1日,是国内首家成立的相互人寿保险组织。

  信美人寿经原保监会许可的业务范围为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原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会员产品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80%。

  信美人寿初始运营资金为10亿元,其中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金服”)出资金额为3.45亿元,占有其34.5%的股份;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弘基金”)出资2.4亿元,占其24%的股份。而二者实际控制人均为马云。

  同样,“相互宝”产品的开发者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是蚂蚁金服100%控股的子公司。

  有业内人士称,在蚂蚁金服的金融拼图中,银行已经被攻克,余额宝已经成为基金之王,但保险却还刚开始,所以保险也是蚂蚁金服最有想象力的一个空间。

  另外,2013年10月,蚂蚁金服还与腾讯、中国平安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并于2017年在香港上市。

  2018年11月,阿里旗下云峰金融集团斥资近80亿港元,收购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6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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