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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的“居家型补课”亟需治理

2019-03-11 12:18:01 来源:蒲公英评论 作者:

  今年两会,持续关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带来了《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落实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建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呈现出四种“新乱象”,并围绕如何对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做好落实与督查,给出自己的建议。

  “居家型补课”是刘希娅指出的“新乱象”之一。她介绍说,培训机构与学校的暗箱合作从“地上”转为“地下”,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居家型补课发展迅猛,其与培训机构的利益嫁接具有隐蔽性。为了应对整治,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采取在小区里租房居家补课的方式继续开展。居家补课大部分资质不符合要求,培训场所具有极大安全隐患和隐蔽性,难以发现和治理。

  这种家庭作坊式的补习班主要由两类人员主办。一类是在职教师。孩子某一门功课成绩较差,家长与任课教师达成协议,为教师支付一定的报酬,利用假期在教师自己家里给孩子补习,这种补课方式学生人数少,多则三五个,少则一两个。二是培训机构租房办班。由于某些培训机构缺乏办学资质,再加之市面租房费用高,有些社会人员利用自家房屋或在另一小区租赁一套闲置家属院办班,这种补课方式有一定规模,学生人数大多在十五人以上。

  居家型补课对在职教师而言,属于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是政策所不允许的;租房办班无办学资质,故意躲避主管部门监管,是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小区不是学校,是居民生活区,人来人往,喧哗沸腾,破坏了小区安静的环境,虽谈不上违法,至少也是不文明行为。

  然而,居家型补课由于其隐蔽性和居民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再加之补课地点分散,常常成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死角。除非现场抓住,否则监管部门很难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证,有些教师通常会以朋友或亲戚家孩子串门为由予以搪塞。鉴于治理难度,监管部门需多措并举。

  首先,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监督。在职教师无论是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还是在家有偿辅导学生,都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教育部门必须严令禁止。要让教师在思想上认识到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严重后果,并为自已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学校每学期要与教师签订《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并将有偿补课纳入师德考核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那些不遵守承诺,顶风而上的,一经发现,要作出严肃处理。

  其次,要引导家长远离这类补习班。事实上,居家型补课大多数来自于家长的一厢情愿,有些家长认为这种补课方式人数少,孩子可以得到教师面对面的指导。事实并非如此,这种补课方式由于缺乏有关部门的监管,无论从安全的角度,还是补课效果上,都难以进行监督和评价。教师上课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交了钱,孩子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若双方发生纠纷,家长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无处申诉。

  再次,要发动群众进行举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居家补课行为,小区居民看得最清楚,很多情况下是碍于人情面子不愿意揭发,或者不知道这种行为违规。因此,监管部门要通过有效途径明确告知居民这一行为的危害,并提供举报电话,必要时还可以鼓励有奖举报,查实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让居家型补课无处藏身。

  作者: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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