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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去年搁浅后,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再度出现集体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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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去年搁浅后,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再度出现集体上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7日,今年已有北京、天津、江西等7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市涨幅为1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相比之下,西藏的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较高,直接从1650元上涨至1850元,涨了200元。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

  上调100-200元,发达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破2000元

  从8月1日起,北京市对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20元,涨到2320元,上调幅度为5.45%。此外,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据了解,这一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且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贝壳财经记者梳理看到,除北京外,今年以来天津、江西、黑龙江、陕西、新疆、西藏等地均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为100元~200元不等。以黑龙江为例,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经调整后第一档为1860元,包括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第二档定为1610元,第三档则为1450元,新标准已于4月1日开始执行。

  近年来,各地陆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2020年,仅广西、福建、青海等地进行了上调。其中,青海从2020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月调整为1700元/月。该省1995年首次建立最低工资制度,此后,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分别于1999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7年先后9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21年,整体而言,我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在1000多元区间,部分省份超过2000元,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相比之下,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达到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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