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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课成安徽义务教育升学依据

2018-09-25 08:07:31 来源:合肥网 作者:

 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须学完14个必修学分……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原则上2018年秋季学期各中小学校都应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计划,进课表,入考核,确有特殊困难的,应在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探索力度不足

  其实,早在2017年9月,教育部就要求各校要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全省各地按照这一要求,正在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但是,从总体上看,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的措施还不得力,多数地方开设还不正常,效果也不明显,有些地方完全没有开设。”省教育厅说道。

  根据要求,全省中小学要按照必修课的开设要求,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时数为:小学1-2年级为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须学完14个必修学分。

  “各学校要按照每个学段的课时要求,将课时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开足每个学段规定的总课时。”省教育厅要求,课时安排情况要列入每学期学校教学计划,应在每个班级课程表中有所呈现,课时集中使用的要在课程表中予以说明,注明具体使用时间和次数,要保证课时总数不减少。

  除规定课时数以外,学校可以结合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利用课后时间,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校内或校外就近就便参加综合实践活动,丰富综合实践活动形式和内容。

  不得仅以单一的讲座报告、书面作业形式代替

  综合实践课程包括哪些内容?

  省教育厅表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要采用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研学旅行、团队活动、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要根据每个学段的教育目标和年龄特点,有侧重地选择活动方式;要注重各种方式综合运用,相互融通,提高活动效果。

  “学校要认真理解和把握《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提示的每种方式的关键要素,使活动方式目的明确、思路清楚、效果明显,不得仅以单一的讲座报告、书面作业形式代替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要由学校组织学生实施,学校要整合好校内外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创造条件。

  “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三节’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结合学校周边各类社会资源,综合规划课程,创新活动途径。”省教育厅介绍,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将学生转包给校外机构开展活动。

  综合实践课程将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招生依据

  “学校要认真对待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为每个学生建立个体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档案,作为该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表示,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档案格式和评价程序原则上由各市、直管县教育局统一规定。

  评价档案应以学生自我记录为主,完整呈现活动主题、持续时间、担当角色、任务分工、完成情况等;评价档案应附存相关表格、活动照片、作品或实物、研究报告、实践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以确保档案真实有效。

  评价档案是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建档记录的指导,并在每学期末,为每位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作出文字评价,做到一人一档案,一次一记录,一学期一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省教育厅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客观如实记录,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相应模块进行科学认定,作为升学招生的依据;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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